一、Q355GNH简介
本标准规定了耐候结构钢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。
本标准适用于车辆、桥梁、集装箱、建筑、塔架和其他结构用具有耐大气腐蚀性能的热轧和冷轧的钢板、钢带和型钢。耐候钢可制作螺栓连接、铆接和焊接的结构件。
2.1
耐候钢:通过添加少量的合金元素如Cu、P、Cr、Ni等,使其在金属基体表面上形成保护层,以提高耐大气腐蚀性能的钢。
二、 Q355GNH牌号
钢的牌号由“屈服强度”、“高耐候”、或“耐候”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“Q”、“GNH”或“NH”、屈服强度的下限值以及质量等级(A、B、C、D、E)组成。
例如:Q345QGNHC
Q--屈服强度中“屈”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;
355--钢的下屈服强度的下限值,单位为N/mm2;
GNH--分别为“高”、“耐”和“侯”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;
C--质量等级。
三、Q355GNH订货内容
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以下信息:
a)本标准号;
b)产品名称(钢板、钢带或型钢);
c)牌号;
d)规格及尺寸外形允许偏差;
e)交货状态;
f)重量;
g)其他要求。
四、Q355GNH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
5.1 Q355GNH尺寸
不同牌号的供货尺寸范围见表1。经供需双方协商,可以供表1以外的规格。
表1
牌号
厚度或直径
钢板和钢带
型钢
Q355GNH
≤20
≤40
5.2 尺寸允许偏差
5.2.1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709的规定。
5.2.2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708的规定。
5.2.3 型钢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。
五、Q355GNH化学成分
6.1.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
牌号化学成分(质量要求)/%CSiMnPSCuCrNi其他元素
Q355GNH≤
0.120.20~0.75≤
1.000.07~0.15≤
0.0200.25 ~0.550.30~1.25≤
0.65
a,b
注:a可以添加下列合金元素;Mo≤0.30%,Zr≤0.15%。
bNb、V、Ti等三种合金元素的添加总量不应超过0.22%。
6.1.2 成品钢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222的规定。
六、Q355GNH 冶炼方法
钢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,且为镇静钢。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,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。
七、 Q355GNH交货状态
热轧钢材以热轧、控轧或正火状态交货,牌号为Q460NH、Q500NH、Q550NH的钢材可以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,冷轧钢材一般以退火状态交货。
八、Q355GNH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
6.4.1 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3
牌号
拉伸试验
1800弯曲试验弯心直径
下屈服强度ReL/(N/mm2)
抗拉强度Rm/(N/mm2)
断后伸长率A/%不小于
≤
16
>16~40
>40~60
>
60
≤
16
>16~40
>
40
~
60
>
60
≤
6
>6~16
>
16
Q355GNH
355
345
-
-
490~630
22
22
-
-
a
2a
3a
注:a为钢板厚度
6.4.2 钢材的冲击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表4
质量等级
V型缺口冲击试验a
试样方向b
温度/℃
冲击吸收能量KV2/J
A
B
C
D
E
纵向
-
+20
0
-20
-40
-
≥47
≥34
≥34
≥27b
a冲击试样尺寸为10mm×10mm×55mm。
b经供需双方协商,平均冲击功值≥60J。
6.4.2.1 经供需双方协商,高耐候钢可以不作冲击试验。
6.4.2.2 冲击试验结果按三个试样的平均值计算,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冲击吸收能量小于规定值,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%。
6.4.2.3 厚度不小于6mm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材应做冲击试验,对于厚度≥6mm~<12mm或直径≥12mm~<16mm的钢材做冲击试验时,应采用10mm×5mm×55mm或10mm×7.5mm×55mm小尺寸试样,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表4规定值的50%或75%。应尽可能取较大尺寸的冲击试样。
九、 Q355GNH其他要求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增加以下检验项目。
a)晶粒度
钢材的晶粒度应不小于7级,晶粒度不均匀性应在三个相邻级别范围内。
b)非金属夹杂物
钢材的非金属夹杂物应按GB/T 10561的A法进行检验,其结果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表5
A
B
C
D
DS
≤2.5
≤2.0
≤2.5
≤2.0
≤2.0
6.6 表面质量
6.6.1 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纹、结疤、折叠、气泡、夹杂和分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。如有上述缺陷,允许清除,清除的深度不得超过钢材厚度公差之半。清除处应圆滑无棱角。型钢表面缺陷不得横向铲除。
6.6.2热轧钢材表面允许存在其他不影响使用的缺陷,但应保证钢材的最小厚度。
6.6.3冷轧钢板和钢带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擦伤、氧化色、酸洗后浅黄色薄膜、折印、深度或高度不大于公差之半的局部麻点、划伤和压痕。
6.6.4 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,但缺陷部分不得超过钢带总厂度的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