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、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布,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,防治大气污染的国家标准。标准自2001年11月12日颁布,2002年1月1日起实施。
中文名
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属标准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标准号
GB13271-2022
替代标准
GB 13271-2001